福州高新区多项指标全省第一
入选中国开发区营商环境百佳案例
福州高新区多项指标全省第一
蓬勃发展的福州高新区。记者 林双伟 摄
2024中国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大会7日在厦门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开发区营商环境百佳案例》,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厚植营商沃土 培育新质生产力》入选。
创新企业数量连年增长
截至目前,福州高新区市场主体已有3.5万家,财政总收入从不足3亿元增长到超40亿元。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1200多家,约占全省的10%,增量及总量均位列全市第一。
目前福州高新区位列全国2023先进制造业百强高新区第47位,高新区标准化建设全省综合排名第二位,其中“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两项专项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一。同时,科创走廊建设考核连续三年全市第一。
高新区目前拥有60余家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一大批高校院所存量专利被梳理盘活,今年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申请数已达90余件,位居全市前列。以两个国家级平台为支撑,高新区众多企业被纳入快速预审服务清单,创新主体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为16个月,通过保护中心预审服务,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缩减至两三个月。
截至目前,福州高新区拥有发明专利415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0.08件,拥有各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TISC、导航基地等公共服务机构18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7家。
“双创”生态释放强劲动能
高新区创新人才机制,出台“1+1+N”人才政策体系,创新推出人才举荐机制,营造良好的“双创”生态。
高新区与福州大学等12所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产教融合+互联网+企业服务”的人才孵化模式,培养、留住本地人才。拥有院士(专家)工作站24个、博士后工作站15个和各类高层次人才1000余名。
设立“人才专员”,开设“人才窗口”,落实“专人、专线、专窗”负责,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开辟突出贡献人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已建成人才公寓773套、7万平方米,已入住554名人才,累计为864名大学生提供求职就业免费住宿。
目前,高新区已集聚各类研发机构1305家,建成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40个、国家光电子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70余个。
创业孵化载体方面,已建成中科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福州基地、创业黑马独角兽加速基地等高端众创空间、孵化器59个。
各类孵化载体累计引进企业675家,集聚创业企业(团队)800多个、两岸青年创客3000多人,孵化出北卡科技、吉特瑞、全息光存储等人才科研成果项目。
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
高新区充分利用现有院校科研资源,积极发挥区位优势,通过院校地三方共建模式,与福州大学、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共同规划投资建设闽都创新实验室,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
凭借科创、政策、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福州高新区持续释放对新型要素的强大链接力和聚合力,持之以恒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新质生产力持续“上新”,福州高新区将每年6月18日作为“榕创汇”科创活动周的启动日,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将福州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成为福建硅谷、国家平台与世界高新区。
下一步,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10个具有全国、全省辐射影响力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50家国家级、省级高质量孵化载体,引进100个硬科技创业团队,培育1000家高成长科创企业,培育首个1000亿元产值的产业集群,打造1000亿元规模的基金集聚区,培育1000亿元规模的企业市值(估值),加快打造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洪见文 汪炜娜)
- 福州:橄榄冻害标准公开征求意见(2024-09-12 08:24:13)
- 福州首套“福你就业”信息公开终端在马尾启用(2024-09-12 08:24:00)
-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福州市活动启动(2024-09-12 08:22:40)
- 吴航颖:用爱浇灌每一粒种子 数万张照片见证立德树人初心(2024-09-12 08:18:27)
- 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福州发布《行动方案》(2024-09-12 08:18:15)
- 《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教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在福州市引发强烈反响(2024-09-12 08:18:10)
-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合唱展演亮相闽江之心(2024-09-12 08:16:43)
- 大闸蟹在榕“抢鲜”上市(2024-09-12 08:13:32)
- 台风“贝碧嘉”增强 中秋或影响福州(2024-09-12 08:08:43)
- 福州—葡语国家海洋渔业交流合作座谈会成功召开(2024-09-12 08:07:0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