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3月28日讯(记者 颜澜萍)近日,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印发202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据了解,申报对象为12家工业园区对应的12个管委会,分别为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州(长乐)国际航空城管委会、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委会、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连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闽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
对管委会下属园区开发公司,新增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银行贷款,由市级财政对新增部分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最高50%贴息,仅对不超过基准利率部分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已享受省技改融资贷款贴息支持的园区项目,扣除省级支持额度,可享受市级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融资贷款额度。
在申报条件方面,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增贷款需于2024年1月1日后放款,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放款时间需满1年。贴息仅针对园区开发公司新增的各家银行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贷款,非银行融资、银行其他用途贷款、“借新还旧”贷款等不在补贴范围。申报园区管委会和开发公司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资金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出申请,于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所在地工信局审核。同时登录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进行网络申报。园区所在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以及申报单位的信用情况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于6月1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并完成惠企系统要求的申报工作。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