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本月须完成摸排和自查自改
全市九小场所 清障开窗配绳
福州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本月须完成摸排和自查自改
记者从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即日起至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对象是:设置于2层及以上(包含夹层)的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含培训机构、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
在“清障”方面,福州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对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防烟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行为,以及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堆放杂物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整治。
在“开窗”方面,2层及以上(包含夹层)的九小场所应于外窗设置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立即开启的应急窗,为人员疏散提供有效的第二逃生通道。
在“配绳”方面,九小场所应按标准配备逃生绳、逃生缓降器、逃生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并强化使用培训,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速度和安全性。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在摸底排查和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改。在集中整治和监督执法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立查立改、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在回头看和常态整治阶段(7月1日至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对前期摸排整治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闭环整改且不反弹,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方案要求,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发现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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