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平台经营生食类食品!福州一餐饮店被罚
福州新闻网12月19日讯(记者 朱丽萍)12月19日,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福建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二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其中,福州市晋安区柏强餐饮店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平台经营生食类被处罚。
3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网店名称为“蚝兄弟.生蚝.海鲜.大闸蟹”(经营主体为:晋安区柏强餐饮店)的线下实体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在外卖平台上销售的“鲜柠檬生蚝”等生食类食品,超出其许可经营项目范围,涉嫌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责令柏强餐饮店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21.4元、罚款1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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