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

施工挖破水管 被罚三万元

2023-08-03 07:54:09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2021年12月27日,市城乡建设局接到市自来水公司报告,得知福峡路排下公交站附近供水管道发生破裂,漏水严重,大量自来水漫溢地面,影响正常供水。市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事故系某施工单位在进行开挖作业时,未对供水管道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导致一根供水管道被损坏,造成大量自来水漫溢地面,影响正常供水。

该行为涉嫌违反《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市城乡建设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修复被损坏的供水管道,并依法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睛

《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可能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保护措施,并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十)施工时未对供水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或者保护措施不当影响正常供水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补缴水费并处以应缴交水费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其他项所列行为之一,属单位用户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个人用户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对供水管道安全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施工作业时未认真实施供水管道保护方案、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对供水设施的安全抱有侥幸心理,最终造成管道破裂的严重后果。(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城建宣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福州又宠粉了!地铁公交又免费了!
福州又宠粉了!地铁公交又免费了!
时隔4年 福州直飞纽约航线今日复航
时隔4年 福州直飞纽约航线今日复航
30年·拼出一个家园
30年·拼出一个家园
福马磋商会在福州成功举办
福马磋商会在福州成功举办
福州房产频道
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专题推荐
​福清产业数字化巡礼
第二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
党纪学习教育
福建深入践行大食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