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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2023-04-11 20:25:00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李琪

福州新闻网4月11日讯(记者 李琪)11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维修资金中心获悉,福州市拟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带电梯商品房拟调整为每平方米190元以上。

据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2014年10月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联合发布的福州市五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有必要进行调整。市房管局维修资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州市五城区住宅建安造价在每平方米3800元以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福州市五城区带电梯商品房拟调整为每平方米190元以上,其他不带电梯商品房及安置房、保障房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也将同比例调整。

目前福州市五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商品房中带电梯的为每平方米150元,不带电梯的多层为每平方米100元;安置房和保障房中带电梯的为每平方100元,不带电梯的多层为每平方米70元。

此次拟调整的新标准将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公布。上述负责人表示,福州市还拟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设置缓冲期,缓冲期过后,已交房但未交维修资金的业主将提高交存标准。广大业主应及时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而保证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日后能及时得到维修、更新和改造。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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