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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首例适用补植红树林修复生态案件宣判

2022-06-28 07:57:41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林文婧

日前,连江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采海砂案,被告人高某某、高小某因委托专业机构补植27.5亩红树林,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海洋生态得到从宽处理。据了解,这是我市首例适用补植红树林进行替代性修复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2019年3月,被告人高某某与陈某某(另案处理)商定,以其经营的运输船为陈某某从闽江口海域接驳运输盗采的海砂,每吨收取运费14元。后高某某指使运砂船管理员被告人高小某与陈某某对接联系接驳海砂事宜。

经查实,运砂船先后三次在福建西犬岛附近海域接驳海砂,运输至上海附近海域,三次共接驳运输海砂2.81万吨,收取运费39.34万元,海砂销售金额46.87万元。

连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高小某多次为盗采海砂犯罪团伙从闽江口海域接驳运输海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高某某、高小某委托专业公司代为履行海洋生态修复义务,代为在连江县浦口镇山坑村沿海滩涂区域完成种植红树林27.5亩。

承办法官表示,被告人委托专业机构补植红树林以替代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可酌情予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高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并没收两名被告人违法所得。(记者 林文婧 通讯员 林伟)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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