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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20条举措 加强教育卫健人才队伍建设

2022-06-03 08:00:13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潘倩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和《福州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两年,分别适用于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和市属卫生健康单位。

《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提出,在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方面,要选拔教育类引进生、引进“品牌效应”教育人才、支持柔性人才队伍建设和简化优秀人才招聘流程等。在强化存量人才培养支持方面,实行人才认定倾斜,用足、用好、用活“五荐一推”闽都英才遴选模式,强化领军人才培养,实施中青年教育人才专项培养。在营造留才良好环境方面,设立人才购房补助,在四城区购房且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其中博士50万元、硕士15万元,并可享受福州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给予人才职称待遇倾斜,为“榕博汇”“好年华 聚福州”等平台招聘的优秀教育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对通过“榕博汇”“好年华 聚福州”等平台招聘的人才子女,可由人才工作所在地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就读。

《福州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提出,紧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人才突出问题,重点集聚一批医疗卫生类优秀人才、领军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快打造几所省内、国内一流医院和一批领先学科。在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方面,选拔医疗卫生类引进生,引进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名医来榕“师带徒”。在强化存量人才培养支持方面,实行人才认定倾斜,支持卫生健康单位选送人才访学研修、在职人员学历提升教育,给予每人每年50万元研修培养经费。支持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设立专项科研项目,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经费支持。在营造留才良好环境方面,提高人才薪酬待遇,给予博士人才职称待遇倾斜,并允许卫生健康单位提取单位累计盈余购买或租用住房作为人才公寓。(记者 潘倩)

【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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