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读书吧!通借通还,超方便!
读书是精神的旅行,旅行是身体的阅读。4月23日是世界阅读日,你阅读了吗?有个好消息分享给大家!福州市总分馆服务体系内的各成员馆与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这一功能的实现将让今后借还图书变得更方便高效。
01
-服务范围-
可实现通借通还的图书馆包括市图书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以及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
02
-借阅指南-
读者持福州市总分馆服务体系内任一图书馆读者证可享受统一标准的通借通还服务,即“一馆办证,多馆借书;一馆借书,多馆还书”的服务。
-读者证-
参与通借通还读者证主要是指各个图书馆的押金证,包括押金金额为5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读者证。
-借阅权限-
读者所借各类型文献合计码洋不得超过所持读者证的押金额度。
-借阅期限-
服务体系内采用统一的图书流通规则,中文图书统一借阅期为30天,可续借1次。
-图书范围-
参与通借通还的图书由各个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一般仅包括普通中文图书,其余如期刊、古籍、外文图书、特藏图书等不参与通借通还。
-温馨提示-
根据福州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通借通还借阅规则,持市少年儿童图书馆30元、150元、250元、350元、450元押金的读者证因与通借通还借阅规则冲突,暂不参与通借通还,读者需到2楼阅览区前台调整对应押金后参与通借通还。
03
-还书指南-
读者可在总分馆服务体系内任一图书馆归还图书,须在应还日期前归还所借文献,否则视作逾期,读者有逾期书刊未归还的,需归还后才能再次借阅。
04
-常见问题-
可以在自助借还机上通借通还吗?
市图书馆的图书、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可以在两馆的自助借还机实现通借通还,其它县(市)区图书馆暂时仅支持在人工服务台进行通借通还操作。如出现图书或读者证无法识别的问题,可以到人工服务台进行处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书暂不支持至福州市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还书。
丢书、污损以及损坏随书附件等赔偿处理可以跨区处理吗?
不可以,读者丢失或损坏文献,须回到该文献所有馆接受赔偿处理,赔偿额度按文献所属馆的规定执行。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热线
市图书馆:0591-88601157
市少年儿童图书馆:0591-2203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