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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关于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第7号)

2022-04-10 12:26:58来源: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罗源县关于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7号

4月9日,宁德蕉城区发现本土阳性感染者,属于非排查对象社会面人员,目前感染来源不明。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10日我县将开展区域核酸检测,请居民朋友们根据属地乡镇通知前往采样点,接受核酸采样。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4月10日15时-21时。各区域具体采样时间按属地乡镇通知,核酸采集统一使用“20合1”采集管。

二、检测对象

检测区域内的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特别提醒以下人员不参加:

1. 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

2. 4月9日以来已经做过核酸检测的居民;

3. “福建健康码”为红码的居民;

4. 集中隔离点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三、采样范围

1. 凤山镇、松山镇、碧里乡、起步镇、白塔乡部分区域。

2. 台投区、开发区全部企业。

具体按照村(社区)、企业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采样点开展采样。

四、注意事项

请随身带好身份证。务必提前按属地乡镇要求做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生成采样二维码,将采样二维码截屏保存,或打印后携带。

各采样点进行秩序管控,请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有序开展采样。

往返采样点和采样过程中,请居民朋友们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距离,不聚集、不交谈,无关人员不围观;不要触碰采样人员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尽快离开现场。

此次检测不收取检测费用。

请居民朋友们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拒不配合执行、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大家相互转告,务必按时参与本轮核酸检测采样。对于核酸检测给您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与支持。

请大家照顾好老人、孩子以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安全出行,相互礼让。

由衷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平安罗源!

特此通告。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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