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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福州四地发布禁令!

2022-04-07 13:55:05来源:福州新闻网

春夏之交,森林火灾隐患突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福州四地发布禁令。

晋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2022年第1号禁火令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1号禁火令的通知》要求,特下达2022年第1号禁火令,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2年第1号

据气象预报,我市未来几天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达2022年第1号禁火令的通知》要求,区政府特下达2022年第1号禁火令,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在全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各镇(街)应当立即开会部署,采取超常措施,开展宣传,落实护林员全员巡护,开展镇(街)、村检查,严控火种进山,严禁野外用火,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区林业主管部门、应急部门要组织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通报,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禁火令期间出现违规野外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禁火令。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0591-83681780、12119、0591-83681407。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5日

连江县2022年第1号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县域野外。

三、森林防火八个禁止

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反处理

凡违反本禁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森材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连江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第1号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达2022年第1号禁火令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辖区内施行森林防火戒严。

一、禁火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

二、禁火令施行期间,在罗源县辖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各乡镇要迅速传达、贯彻落实本禁火令,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野外违章用火的查处,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护林员应在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6点强化野外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县、乡、村三级森林消防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不得动用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进行扑火工作。火灾扑灭后,要加强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防止复燃。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野外用火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从重处罚;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5日

(综合今日晋安、马尾的事儿、海连江、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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