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福州各区县发布最新禁令!小区封闭式管理!
刚刚,鼓楼区、长乐区、马尾区、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发布最新疫情防控禁令,出台最严出行管控措施▼▼▼
鼓楼区
今日,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分别向鼓楼区的市民、物业管理单位、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发布了紧急通知!若有违反,将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追责!
致鼓楼区市民:
1.即日起对您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将在每个小区出入口设置卡点,请您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做好体温测量。
2.外出须戴好口罩,不得参与任何形式3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3.积极配合政府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访问、入户摸排等工作。
4.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
5.如果您的家庭成员、周边亲友或租住人员,有从湖北、温州等地返榕的,请您主动劝导进行隔离,并向社区报告。
6.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物业管理公司:
1.在每个小区出入口设置卡点,并关闭不常用通道,对每个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立即向社区报告。
2.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小区,确需进入的必须登记,逐一建立信息台账。
3.做好来自湖北、温州等地人员排查,发现相关线索,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企业:
1.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经批准复工复业的,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每人每日体温测量,并予以登记备查。
2.加强外地返榕人员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其余外地返榕人员,应经14天健康管理观察期后方可返岗。
3.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企业员工进出管理。
4.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机关事业单位:
1.加强外地返榕人员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其余外地返榕人员,应经14天健康管理观察期后方可返岗。
2.在本单位所有出入口设置卡点,对每位进入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立即向社区报告。
3.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本单位,确需进入的必须登记,逐一建立信息台账。
4.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长乐区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严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企业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一律关闭。农贸市场、米店、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含民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航。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台江区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3号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省、市、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全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现将居民小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小区物业必须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询问登记,禁止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小区。
二、有条件的小区物业必须在小区出入口配置体温检测器,加强对进出小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做好隔离处置措施。
三、各小区物业必须严格落实防疫消杀、安全保障、卫生保洁等要求,做好物业和保安人员培训,人员上岗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巡查和摸排工作。
四、各小区必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标语,及时告知疫情信息和防控事项,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马尾区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近日,多地频频发生人群集聚引发的聚集性疫情,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为平稳有序安全渡过难关,希望全体市民群众自觉支持、参与和配合防控工作,保护自我,守护家园,互相监督,同舟共济,共同筑起一道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远离传染源。不去重点疫区,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服务场所,不食用和接触野生动物,减少探亲访友。
二、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外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
三、配合防控工作。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向社区报告重点疫区返榕或来榕人员以及疑似病人情况。
四、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出现发热、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外出史相关情况。
五、来榕、返榕人员自觉居家观察。从外地回来,要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观察期间,避免外出。
六、坚决杜绝聚集性活动。务必不折不扣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出门、少出门。凡是参与民俗等聚集性活动的,一经发现,立即隔离,任何人不得例外。
七、欢迎举报监督。如有发现可疑人员和聚集性行为,主动向属地社区举报。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连江县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鉴于各地的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加强对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段时间以来从新增重点区域方向到连江的人员(含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新增重点区域返乡人员)应在抵达连江之日起14天内落实以下责任:
1.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所在村居报告旅居新增重点区域的情况;
2.落实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不随意走动,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主动做好健康管理。
二、对于不申报旅居新增重点区域情况、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的新增重点区域来连、返岗人员,将由公安、卫健、防疫等部门实行强制集中隔离观察,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未尽事宜,参照湖北、武汉来连人员做法要求,不漏一人,全面管控,严格落实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闽侯县
关于严管严控“十个一律”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未来一段时间既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也是可能出现的疫情爆发期。为确保闽侯平安,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采取
“十个一律”的严管严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1凡是组织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是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3凡是1月20日之后来往湖北或温州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4凡是1月20日之后与湖北或温州群众有接触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5凡是拒不配合各卡口、检查点检测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6凡是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湖北或温州群众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凡是已实施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隔离规定,有擅自外出等行为,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从集中隔离之日起算14天;
8凡是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9凡是在公共场所不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且不听劝导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0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落实“敲门行动”“战‘疫’播报行动”等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未及时报告辖区内聚集性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违反防疫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次。举报电话:12345、22063562、22065562。
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永泰县
(记者 江荷 夏雨晴 唐明亮 通讯员 谢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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