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0日获悉,省物价局公布了正柴胡饮颗粒等318种非处方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以及感冒清片等27种部分国家和我省已定价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并在省医药价格信息网(www.yy.fj.cn)上公布,将从15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公布的药品价格,均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市场上流通的非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针剂按低于GMP药品价格40%执行,其他剂型按低于GMP药品价格30%执行。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