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保修期内汽车屡修屡坏,但商家却不肯换新配件以便彻底解决故障。25日,晋安区12315台负责人透露,在汽车售后服务投诉方面,因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商家只修不换而引发的投诉逐渐增多。
今年2月23日,高先生向晋安区12315台投诉称,去年11月,他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当时商家承诺1年2万公里保修。今年1月初,该汽车只跑了不到1万公里,发动机出现故障,经售后维修人员维修,故障排除。今年2月20日,该车发动机再次发生故障,当时售后维修人员表示可为其换一台新发动机,然而到了2月22日,维修人员却说该发动机经修理后仍能用,拒绝为其换新的。高先生认为维修人员只修不换的做法不合理。经晋安区12315台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才同意为其换新的发动机。
洪先生也有类似遭遇。去年6月他购买了一辆新车,车行承诺汽车享受2年5万公里保修。到了去年12月,该车油箱出现了3次故障,他认为已经达到更换条件,但车行仅同意为其修理。后经调解,车行才予以更换新配件。
对此,晋安区12315台负责人表示,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同样的故障连续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厂家应给予退换。但由于汽车三包政策并没有出台,因此汽车的售后服务仍由厂家说了算。有的商家虽然承诺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但却钻政策漏洞,以种种借口推诿,坚持只修不换。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买车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所选品牌汽车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实力等情况,可通过车友会、上网等渠道了解;接受商家服务时,一定要有收集证据的维权意识,注意收集跟服务有关的一些书面材料,或进行录音录像,以免因缺乏证据而陷入被动;如果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交涉,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福州晚报记者 周元强 通 讯 员 黄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