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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消委会第一号消费提示 买平板电视要留意配件
http://news.fznews.com.cn   2008-3-12 23:26:57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不少消费者没有意识到,到商场购买平板电视,一些厂家并没有配置底座或挂架,这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购买电视的成本。为此,省消委会12日发布第一号消费提示:购买平板电视应注意是否要另购配件。

  2006年10月2日,陈女士在东街口一大卖场选定一款液晶彩电。无论是按照通常的理解,还是从促销员提供的宣传材料来看,她都认为该彩电是有底座的。
   
  当时,促销人员并没有告诉她该款彩电是无法放在桌子上使用的,而注明该款彩电没配底座的使用说明书也是在购买送货后才看到。
   
  陈女士在收到彩电并验收时才发现,彩电没有底座、信号馈线。事后与卖场交涉后,对方送来了彩电底座和信号馈线,但要另收250元的底座费。
   
  消费者认为商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于是投诉。经协商,卖场退回200元现金,另外50元下次购物时抵扣。
   
  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应事先告知消费者购买或安装平板电视可能产生的费用,对材料价目表也应予以公开,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平板电视时最好事先了解所购产品配件的种类和数量,是否需要另外购买。

  (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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