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8日从福建证监局等单位主办的“上市公司治理培训及案例分析”会议上了解到,我省上市公司即日起须通过自查、接受公众评议和自我整改提高,分三阶段在10月底前加强自身治理。 据介绍,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公平、内幕交易有所增多、被控股股东“掏空”等现象。福建证监局要求辖区上市公司在今年10月底前分三个阶段完成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工作。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上市公司先自身查找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查出的问题要制订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间表。第二阶段为公众评议阶段,上市公司要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时间不少于15天。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 据介绍,对于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以及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受理其股权激励申报材料。对于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以及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监会将对其再融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行为进行重点关注。
(福州日报记者 胡红菊 刘明云 黄清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