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台江一商店销售商品时故意在发票存根联上少写金额5万多元,近日被税务部门查出。除了补税,这家商店还被罚款5千多元。
台江区国税局近日检查某礼品商店时,发现该店今年2月份向一名消费者销售礼品68130元,但在填开发票时采用“大头小尾”的方式,故意将发票联和存根联分开填写,发票联填写完整金额68130元,存根联只填13200元。税务机关认定该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构成偷税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对该商店依法补税2112.69元,加收滞纳金,同时对其偷税行为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分别处罚2112.69元和3000元。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商家,要按照规定填写发票。据悉,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完善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8月份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商家拒开发票行为的处罚最高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3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林靖 通讯员 魏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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