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在未经国务院证监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哈尔滨天马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对外发售其自己成立的中国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00余万股,发行资金1000多万元。近日,哈尔滨天马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及总经理王某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07年6月初,黑龙江警方接到举报,称哈尔滨天马投资有限公司擅自发行股票。经过调查取证,黑龙江省公安厅指派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此案,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6月12日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中国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天马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天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中国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哈尔滨天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刑事拘留。
经调查,2007年3月,哈尔滨天马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务院证监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用数十人,采用拨打电话劝诱,朋友、亲属间相互介绍,以及在外省设立代销处等方式公开对外发售其自己成立的中国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经初步核实,这家公司发行股票300余万股,发行资金1000多万元人民币。案件涉及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福建省、江西省、重庆市、四川省、湖南省等多个省市,购买人员达2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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