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广房地产中介实名制 确保双方"钱证两清"
2016-08-18 10:07:09 来源:厦门日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根据《意见》内容,市国土房产局已着手分类研究,即将推出一系列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举措。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是针对《意见》中提出的全面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的要求,市国土房产局已着手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方面的研究,以期出台更加适合厦门地情的“修订版”规范。
记者了解到,所谓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交易双方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开立的监管专户,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交易保证机构通知银行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确保买卖双方“钱证两清”,让交易更安全。
此外,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我市今年四月份开展的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基础上,我市还将推动房地产市场部分单项工作的完善。如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人员实名制度,令每个经纪人员都列入全市统一编号库中,逐渐淘汰混迹于市场的假中介;进一步推广提升我市的房源信息编码系统,让市民能够更便捷、快速地辨别真实房源、真实信息,助力安全交易。
(记者 袁舒琪)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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