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辆客车严重超载驾驶员被判刑 系安溪首例
2016-05-28 09:09:09 来源:泉州晚报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 罗剑生 吴志明 通讯员 叶秀娟)近日,安溪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驾驶员高某甲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他因此成为安溪县首例因超载而获刑的客车驾驶员。
今年3月27日14时许,46岁的安溪人高某甲驾驶一辆中巴车(核定载客人数19人)行至安溪县龙门镇仙地村路段时,被龙门派出所民警拦下。经民警清点,该车实际载客人数为37人,超员18人。民警盘查时,高某甲趁乱逃离了现场,之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5月5日,安溪县检察院以高某甲犯危险驾驶罪,向安溪县法院提起公诉。审理中,被告人高某甲向法院预交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安溪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甲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事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高某甲案发后在未被讯问、采取强制措施时,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视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其在审理中向本院预交罚金,酌情从轻处罚;其有犯罪前科(曾因盗窃罪被厦门市法院判刑三年),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高某甲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社会危害性,判决被告人高某甲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林少斌】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