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龙苑小区经适房当商品房卖 住户7年拿不到房本
住了七年的“商品房”却一直没有房产证,张先生到处打听才知道自己买的原来是经适房。经适房项目却被当成商品房对外销售,交付多年的项目却没有经过验收,开发商未补交土地款差价,项目立项时的被保障人群不知安身何处。这是发生在包头市九原区龙苑小区的种种怪事。
房子住了七年却无房产证
张先生原是包头市固阳县人,其房屋被包头——集宁第二双线铁路工程征用。2009年12月2日,他(乙方)跟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京包线集包线双线工程沙河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丙方)签署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显示,由于甲方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甲方为乙方安置位于龙苑小区的房子。关于回迁房屋所有权的确立,协议约定,甲方配合乙方,由乙方与包头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在新楼房交付使用时,由包头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协议签署后,张先生就搬进了龙苑小区。“开发商啥也没给我们,当时啥也不知道,以为房本啥的会主动给我们,后来听说这个小区是经适房项目,办不下来商品房房本,我们才开始找有关部门打听。”张先生向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张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龙苑小区共A、B、C三个区,有高层12栋,底层20栋,安置房14栋,几千户房主都没有房本。“2008年入住到现在,却一直都没有房本,每次去找开发商,都说房本正在办、正在办,却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一位从石拐区搬过来的安置房住户说道。
在张先生等人多次交涉后,包头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先生于2014年12月8日补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显示,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2008—0030—014,商品房每平方米价格为1993.25元,总价款183200元。蹊跷的是,记者在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管的包头房地产网站输入合同编号时,却并未查到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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