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因私车公养被查处 曾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案情通报
2015年9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2014年7月19日,清流县公安局赖坊派出所时任所长陈星明驾驶私家车到三明某汽修厂做保养,更换了机油、火花塞、3条米其林轮胎等,共计花费4548元。事后,他以虚开警车维修费用的方式,将此笔费用在单位入账报销。经清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星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上缴违规报销款项。
●事件回顾
自2009年11月担任赖坊派出所所长以来,陈星明爱岗尽责、兢兢业业,多次获得上级表彰,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2014年。根据有关规定,在同一职位任满5年的领导干部一般应当交流。陈星明坚信凭借自己的工作成绩,岗位调整尽在意料之中。与此同时,他的心态悄悄发生了变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渐渐占了上风。
2014年7月19日,陈星明驾驶私家车到三明某汽修厂做保养,在维修人员的建议下,他更换了机油、火花塞、3条米其林轮胎以及香水,共计保养费4548元。
面对这笔保养费,陈星明打起了“小九九”:工作中,自己经常用自家的车来办公事,产生的费用从未拿到单位报销过,所以这次报销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再说,自己就要岗位调整,上面应该查不到自己头上来,就算查到了,恐怕也会因“旧账”不了了之。只要在发票上做足文章,将这笔保养费拿到单位报销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陈星明找到汽修厂负责人:“你也知道,我自己的车和单位的车都是到你这里做保养,这次保养费的发票能不能写成‘赖坊派出所警车修理保养费用’,等发票报销后再把款项转给你公司?”
“发票这样开不好办啊!”该负责人面带难色,但考虑到要维系客户,他还是答应了陈星明的要求。
2014年7月21日,陈星明将按他要求开好的发票带到赖坊派出所,叫派出所的内勤在发票上签署经办。
“所长,我们的警车好像从来都没有用过米其林轮胎,而且还有香水……”派出所内勤看了发票项目名称后提醒道。
“你在发票上签署经办就可以了,其他的你不用管,我自有分寸。”陈星明不以为然地说道。
派出所内勤也不好再说什么,便在发票上签署了经办,陈星明随即在发票上签批。
2014年7月28日,派出所内勤将保养费发票与其他开支的票据一起整理清楚后,拿到县公安局财务室入账报销。
2014年7月30日,陈星明从县公安局给予赖坊派出所报销的款项中取出4548元,转入了汽修厂的账户。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