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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要取亡妻存款 被要求证明"配偶没有私生子"

2015-06-04 09:23:03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汪长福
  

  储户遭遇

  存款容易取款难 奇葩证明难住人

  老人取存款,要先证明亡妻没有私生子?

  昨天上午,记者在湖滨南路附近一小区见到了庄老先生,他出示了妻子陈女士的一张定期存款单。该存款单显示,陈女士的存款金额是504.51美元,交易日是1998年12月28日,属于整存整取。

  庄先生说,上世纪80年代,他就职于厦门一家中外合资的贸易企业,工资的10%是外币,后来,庄先生把多年积累的一部分外币,以妻子名义存入银行,“我和妻子年纪大了,容易忘记密码,而且这笔钱不急着用,所以就没有设置密码”。

  今年5月21日,庄先生的妻子去世。前几天,他去银行准备把妻子的这笔定期存款取出来。尽管庄先生带了身份证、户口本、妻子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不能取,要求他去做公证。

  “那些证件、证明还不够吗?为什么还要做公证才能取?”庄先生非常生气,他认为银行的要求对储户家属来说不合理。庄先生说,他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更生气,“我妻子去世了,这笔钱算是妻子的遗产,如果我妻子有私生子去银行争这笔遗产怎么办,做这种假设不就是在侮辱人吗?”

  庄先生表示,按照这种逻辑,他不是要去证明妻子没有私生子吗?这显然很荒唐。另外,如果按照银行要求去做继承公证,庄先生还要花费一笔公证费,不仅耽误时间,还会增加取款成本。

  要取父亲遗产,须所有子女去做公证?

  “我父亲的银行卡里还有三四千元存款,没想到要取出来这么麻烦!”在厦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谢女士说,父亲去世,家人都不知道父亲银行卡的密码,现在要取存款遇到了难题。

  谢女士说,她父亲去年底去世,一张银行卡里有几千元,原本是用来扣水电费的,父亲去世一个多月后,老宅拆迁了,水表号和电表号都注销,银行卡里的钱因此没有用途。今年年初,谢女士拿着父亲的银行卡去银行取钱,却被告知要去做公证后才能取。“公证处说这笔钱是遗产,要求所有的继承人到场才能做公证。”谢女士无奈地说,她家有三姐妹,现在各自都有孩子,要集合所有的子女去做公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于是此事一拖就是好几个月,“只好等孩子们放暑假了,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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