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部分金店金饰实施“一口价” 仍有附加精品费
2015-02-04 11:42:50 作者:李永华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2月4日讯 我省执行近九年的黄金首饰价费分离标价法开始瓦解,近期福州部分金店金饰品报价重返“一口价”。而在多数商场,市民在首饰专柜购买金饰都要另外算上工费,这在过去被认为是价格透明的一种做法,如今却成为行业价格欺诈的陷阱。
昨日,福州晚报记者在福马路某金店看到,该金店黄金首饰价格一改过去价费分离的明示方法,实施价费合一的新标法。昨日,其金店内普通千足金首饰统一价格为292元/克,店员称这是“一口价”,首饰金原料成本和加工费都包含在内。不过一些3D特殊工艺金饰仍要附加一定的精品费。
福州晚报记者了解到,昨日上海金交所黄金原料价格约为258元/克,东街口和宝龙城市广场百货商场内各品牌首饰专柜千足金首饰零售价格为326元/克(不包含工费,工费一般为每克10元至100元)。也就是说,上述“一口价”金店在价费合一后,首饰价格仍比商场便宜。
据介绍,黄金首饰价费分离始于黄金首饰许可销售的年代,黄金首饰许可经营放开后,由于竞争的原因,价费分离已成为一些金店实施价格欺诈的陷阱(明里降低金价,暗里抬高工费)。为此,福建宝协依据《价格法》中明码标价的规定,提出了价费合一的黄金首饰明示方法,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向全省推广。
金饰“一口价”,工费不再标,不少消费者担心这是否意味着部分款式会另外收加工费或工费将越来越高。对此,福州多家珠宝行负责人说,实际并非如此,金店执行“一口价”后,部分复杂款式或复杂工艺首饰必须先标注“一口价”,在标签上还可以同时标注加工费,以此显示款式的独特性,这样消费者仍可获知加工费等费用。
(福州晚报记者 李永华)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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