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 ——习近平在福建保护文化遗产纪事
如今,每年都有数百万中外游客畅游武夷山,领略世界遗产奇秀风光,感受厚重历史文化。
继武夷山之后,我省又有福建土楼、中国丹霞(泰宁)荣登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此外,我省申报的海上丝绸之路、闽浙木拱廊桥、鼓浪屿、三坊七巷、闽南红砖建筑等5个项目,已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舒琳介绍,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7处291个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4处,形成了国家、省和市、县(区)三级文物的有效保护体系。此外,近年来在涉台文物保护、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及大遗址保护等方面,福建也是成果喜人。
建章立制:为留住文化根脉奠定法制和制度基础,让文化遗产保护有法可依、有序推进
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说:“人们为了活着而聚集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美好而居留于城市。”
这样美好的居留,有赖于城市生产和生活条件的保障,也有赖于城市历史和文化的滋养。而保护城市历史和文化,不仅需要一次次“该出手就出手”的单项行动,更需要不因人事更迭而变易、能管长远能保长效的制度建设。
这就是机制、法制的力量。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闽工作期间,习近平着眼长远,着力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化、法制化,他为此做了多项开创性探索和实践。
现今的福州文博界,传颂着“四个一”(一个局、一个队、一颗印、一百万元)的佳话,而这正是习近平担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拍板解决的事。
20多年过去,“四个一”彰显的大胆创新精神,依旧熠熠生辉;“四个一”发挥的效应,依然惠泽长远。
“四个一”的源头则要回溯到24年前的春天——1991年3月10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福州市委市政府文物工作现场办公会议。
参加了是次会议的黄启权回忆:“这次会议主要是解决了林觉民故居的保护和修缮问题,还确定了三坊七巷等地名人故居和遗址的保护办法: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文物主管部门报经市政府同意,均不得拆除、改建或添建。同时,还确定了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1991年福州市要办好7件实事,包括制定《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文物管理部门的力量等。”
正是由这7件实事衍生出“四个一”,以及一系列给力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