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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出台 规范不作为现象
2014-12-29 08:32:51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12月29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专门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规范。

  《办法》明确,对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及各个环节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进行相应追究,包括社区矫正机构未按照规定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减刑建议,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索取、收受社区服刑人员财物等行为。

  此外,通过实施《办法》,我市首次将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列入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办法》规定,对非法剥夺社区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社区服刑人员,以及泄露社区服刑人员合法隐私等行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为使《办法》更符合工作实际,福州市司法局相关部门两次召开了专题研讨会,邀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矫科负责人及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立铨)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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