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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城镇职工医保结余资金 或可用于购买商业医保
2014-12-19 16:07:59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12月19日讯(记者 邱陵)19日,记者从福建省保监局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速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比全省GDP增速高8个百分点以上,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有较大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助推器”作用得到更有效发挥。

  据福建省保监局局长葛翎介绍,《通知》共12条,重在梳理和明确落实措施,形成了未来一段时期加快福建保险业发展、推进保险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组合拳”。

  《通知》提出要将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中统筹考虑,列入服务行业发展重点规划,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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