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福建拟非税收入收支分离 不与执收单位支出挂钩
2014-12-16 10:20:08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东南快报讯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出通知,将《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拟规定“非税收入实行收支分离管理,不得与执收单位支出挂钩。”

  《办法(草案)》明确,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执收单位负责执收;应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规定直接缴入国库;缓收、减收、免收和退付等行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分离管理,不得与执收单位支出挂钩。”《办法(草案)》提出,将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应当统筹安排的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草案)》还规定执收单位执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责任编辑:黄新锦】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