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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明确政务督查“八项任务”
2014-11-25 07:13:58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11月25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政务督查涉及的八项主要工作和六类督查工作时限。

  政务督查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市委市政府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例会议定事项;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督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还明确了六类督查工作时限。市政府将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书面督查、会议督查、暗访抽查、回访核查、调研督查、约谈督查等九种工作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记者 朱毓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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