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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结出丰硕果实
2012-10-14 21:09:36  作者:吕路阳 叶义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整治好的安泰河成了三坊七巷的新景点

  2011年,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离不开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努力,更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心血。

  福州追梦,10年前行。一路走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始终秉持着“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理念,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我市把创建工作作为惠及民生、为民造福的平台,高标准、快节奏、持续不断地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10年创建,上演了无数精彩的民生大戏

  2011年12月23日,在全国表彰会后的第三天,福州市就召开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动员大会,提出要以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起点,以为民惠民利民为目标,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使社会更和谐,城乡更宜居,人民更幸福。

  在我市创建历程中,这次会议无疑具有承上启下的重大意义。市委市政府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720多万市民昭示这样一种创建理念:虽然已经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但是福州不能停下创建的脚步。今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市民不断提升幸福指数,共享幸福生活。

  “我们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城市,都不是做个样子给谁看的,就是让工作和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位市民都成为真正的受益者。”市委文明办负责人这样说。

  以民为本的创建理念始自何年?让我们把镜头推回8年前——2004年4月20日,福州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5·18”工作动员部署会。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因为就在这一年,中央文明委决定正式启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对于已在1999年获得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福州来说,这次会议吹响了我市迈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新征程的冲锋号。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的是什么?在这次动员部署会上,市委提出举全市之力,创文明之城。为此,要把着眼点放在紧贴群众利益、做群众欢迎的事情上,充分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共建共享,推进城市文明程度和人的文明素质提升。从此,“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理念定调,并一直贯穿创建过程。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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