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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门前三包”新规实施 若三次违规店家停业
2010-09-15 20:40:14  作者:李智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图为市容管理部门在宣传“门前三包”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将于101日起正式实施。为让更多商家和市民了解管理规定,15日,市市容管理局和各区城管执法局在五一广场及市区繁华路段摆摊设点,发放宣传材料,向沿街商家和行人广泛宣传该办法。

  “以前福州主要是以城区街道办事处与沿街商店签订‘门前三包’,主要为商家自觉自愿,缺乏强制性,对相关单位‘门前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不太明确,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应受到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市市容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将于下月实施的《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由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具有强制性,各责任人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违反“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都要受到处罚。

  据介绍,《办法》将“门前三包”工作列入文明单位考核的内容,并规定了法律责任,凡违反规定,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办法》规定要求之一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将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同时,责任人年度内两次违反《办法》规定的,将被依法处罚,并由管理单位挂牌警示、在媒体上曝光;责任人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办法》规定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在媒体上曝光。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通讯员 许流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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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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