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2日上午,省、市和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在晋安区王庄街道钱隆首府广场举行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5周年义务咨询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集中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1000余册、法律宣传资料2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多人次。
据了解,自2003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00多件,其中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0多件,为15000多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通讯员 林建平)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