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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12日,福州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谭国栋、郑幼波,带领下属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为市民解答新闻出版行业相关问题,同时呼吁市民主动参与福州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举报不法商贩。
商店放背景音乐要付费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商店里常常会传出各种高分贝的动感音乐。市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称,这些用于吸引顾客的背景音乐是要给作者付费的,如果没有付费,音乐作品作者可向法院起诉,商家要负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权利、向被侵权人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失等。 该负责人称,作者对自己创造出来的音乐作品拥有很多项权利,其中一项叫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也就是说,任何人想表演这部作品都必须取得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表演不但包括在演出现场通过演员来表演,还包括通过各种技术设备来再现作品,所以商家在使用音乐作品时应当尊重作者的表演权,取得他们的同意并付费。
摆摊卖藏书属无证经营 “家里收集了很多杂志,想到中亭街摆个地摊卖掉,不知道是否可行?”一市民问。 市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称,旧书、报、刊不能以摆地摊形式卖出,因为这属无证经营行为,如有发现将给予取缔。 这位负责人说,传统的出版物如图书、报纸、期刊等以邮购、零售方式发行的,国家实行同样的申批条件和程序。申办零售经营点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者也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市新闻出版局和县区文化局分级管理的原则,除有跨区经营机构(如好又多超市、都市之光连锁书店等)和注册公司形式经营外,零售企业一般在所在地县区文化局申请。市新闻出版局承诺在窗口受理后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出版物零售企业不得超范围从事出版物批发经营活动,同时,市民也可通过福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这样申请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一位女士咨询:“我想成立1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该如何申请?” 市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回答,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可直接至市新闻出版局办证窗口(西洋路14号,福州晚报印刷厂旁)办理或登录福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审批。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复印打字单位到区(县)科技文体局办理。申请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的名称、章程;厂房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验资报告;购买设备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印刷企业登记表。
拨打83324080举报不法商贩 一女士打进热线说,她上下班要经过三桥,发现那附近有时有人销售黄色光碟,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市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不法商贩属于地摊游商,市民一旦发现这种情况,请立即拨打市“扫黄”办电话83324080举报,稽查人员会立即前往取缔。此外,还可拨打83335761向城市管理执法局举报,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除此之外,市民如发现地摊卖盗版书,也可向市“扫黄”办或向城市管理执法局举报。按照规定,举报地摊卖盗版书,经查属实,将给予50~100元奖励,举报非法出版物窝点的,按照案值比例予以奖励(查获的出版物总标价在10000元以下的给予总标价2%以内的奖励;总标价在10000元至100000元以内的给予总标价2.5%以内的奖励;总标价在100000元以上的给予总标价3%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 下期预告 8月14日11时至12时,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将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若您有关于优抚保障、城市低保、村民自治、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方面问题需要咨询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请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或电台热线83616944、88057944。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实习生 陈威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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