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违建处理意见
福州新闻网讯 3月起,我市数度“挥重拳”整治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拆除了不少违法建设。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处理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违法建设如“改过自新”,依法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就能解除产权限制。而擅自开挖地下室整改安全后,补交土地价款可暂留使用。反之,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将由市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依法撤销或者注销原房屋产权登记。
整改不合格 产权登记将撤消或注销
在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从事违法建设的业主不能再抱着侥幸心理,妄图保留违建,躲避处罚。一经发现,不仅难免处罚,还将面临原产权登记被撤消或者注销的严重处理。
《意见》明确表示,违法建设业主逾期拒不整改、自行整改未通过联合审查验收或者不接受处罚的,由市整治办牵头组织市规划、城管执法、国土、房管、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现场认定并签注意见。最后由市房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撤销或者注销原产权登记。
原房屋产权依法被撤销或者注销登记后,违法建设业主仍不整改或自行整改后未通过联合审查验收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限期强制拆除。
自行整改后 申报验收这样进行
违法建设业主自行整改后,需向市专项整治住宅违法建设办公室(挂靠市城管执法局)提出验收申请。根据申请,市整治办牵头组织市规划、城管执法、国土、房管、房屋产权登记、消防等部门现场联合审查验收并签注意见,市规划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联合审查验收通过且违法建设业主接受处罚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签注意见,据此,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依法解除产权限制。
地下室整改安全 可暂留使用
相关部门查处违建时多次发现这样的情况,部分业主没有办理相关建设工程许可和房屋结构安全许可手续,就擅自开挖地下室,造成安全隐患。《意见》对此分两种情况予以人性化处理。
1.擅自开挖地下室自行整改期限届满后,经验收已消除安全隐患,可补交相应土地价款,暂留使用,但不确认权属。
具体操作办理流程是:由市国土部门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土地等级进行评估→违法建设业主按《通告》要求补交土地价款(可暂时保留使用但不予确认权属)后向市整治办提出申请→市整治办牵头组织市规划、国土、城管执法、房屋产权登记、消防部门联合予以认定→市整治办向房屋四邻发布公示→业主提供有资质鉴定机构的安全鉴定结论→区城管执法部门配合市规划部门进行地下室面积测算→市规划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市国土部门办理补交土地价款手续→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予以解除产权限制。 [1] [2] [下一页]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