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2日从市人事局获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12日公布了2008年福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今年我市计划统一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罗源5个县(市)及晋安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招募对象主要为市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市属以外普通高校福州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以及市人才储备中心的储备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对家庭经济困难但有志于到基层服务锻炼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募岗位、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福州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网(http://rs.fuzhou.gov.cn/)。
6月17日至7月4日,凡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该网站报名。
据悉,今年起,我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含200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为每人每年300元。
(福州晚报记者 赵春宇)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