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监管,3日,市房管局要求市、县两级房地产档案机构和市房地产登记单位,配合商业银行做好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总面积情况查询工作。 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因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查询家庭住房面积情况时,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指借款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人必须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档案机构办理查询手续。其中,在我市城区范围内贷款买房的,可向市房管局档案馆查询;在各县(市)范围内贷款买房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县(市)房管部门的档案管理科室申请查询。 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申请查询时,只须共同向房地产档案机构提交一份查询申请表(必须附经贷款银行审查确认的家庭成员名单)及各自有效身份证件、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的坐落情况等有关材料。家庭成员委托借款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 房地产档案机构应依托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已经权属登记的住房面积情况。因部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不全的,房地产档案机构应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核实有关信息。 房地产档案机构应根据查档结果和交易登记中心内部核实的情况,汇总出具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上面应载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总面积,并注明查询结果使用范围、查询方法、查询日期等事项。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数据不全的,应作出特别说明。查询费用按省物价局规定,查询单人住房情况,收费9元,此外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查询时限为每宗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交易登记中心的内部核实工作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 (福州晚报记者 綦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