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5日,在福清市龙田镇西亭村消费维权服务点帮助下,村民李某得以到化肥店更换重量不足的化肥56包,并得到误工费补偿200元;
去年7月初,连江琯头村民吴某、吴某某在消费维权服务点调解下,成功解决一起水泥短斤少两的纠纷,获得赔偿2.16万元……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2006年12月,全市农村消费维权服务点仅149个;而到了2007年底,其总数已达到2372个。目前,我市所有的行政村都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
在我市农村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未普及以前,农民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主要依靠工商、消保部门协调处理。然而,基层工商所一般设在乡镇,有的地方1个工商所管10多个村。农民不可能因为几元、十几元的消费纠纷,特地乘车到工商所投诉、处理。因此,有些农民只好自认倒霉,不少纠纷只能不了了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全面建成后,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农民维权意识淡薄、投诉成本较高的两大问题。借助服务点、服务站、基层工商所、县(市)工商局等各级维权网络,可做到农民投诉不出村,及时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
陈劲松告诉记者,有了消费维权服务点,农民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不用再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或盲目维权了,同时对经营者也是种约束,“农村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不仅能解决短斤少两等引发的小纠纷,而且能配合工商部门解决较大的消费纠纷,真是我们农民合法消费权益的保护神”。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市工商部门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并将组织更多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工作人员消费维权的水平,提升他们服务农村消费和谐的本领。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通讯员 瑞祥 青龙)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