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0日,家住长乐金峰镇首台村的农民陈劲松,特意为首台村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送来一面写有“为民服务”的锦旗,感谢服务点工作人员帮自己维权。
今年1月28日,陈劲松在田地里发现,他种植的8亩榨菜在施用了某进口化肥后,苗叶变得枯黄、枝株矮小、无法结果、几近绝收,遂投诉至首台村消费维权服务点,要求化肥经销商赔偿损失。
在首台村消费维权服务点和金峰工商所介入调解期间,化肥经销商认为,化肥并无质量问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施肥浓度太高导致菜苗烧灼,因此拒绝赔偿。而陈劲松认为,该品种化肥的氮含量比一般肥料高,并不能按照普通化肥的使用方法施肥,经销商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说明情况,应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经过数次争吵,始终调解不下。
首台村消费维权服务点工作人员、金峰工商所工商人员与经销商一起到陈劲松的菜地查看,并对经销商和供货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最终,经销商和供货商同意承担陈劲松的经济损失,一次性赔偿7800元。历时3周,这起涉农投诉终得圆满解决。
在福州,农村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为民解忧的例子还有很多:
去年9月,长乐江田镇消费维权服务站曾调解一起装修木面板质量纠纷,为当地农民陈某、林某等5名消费者成功挽回损失30多万元;
去年5月底,在连江县丹阳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工商部门的调解下,丹阳9户西瓜种植户获得了种子经营者24.65万元的经济补偿;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