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公安部门严肃查处了一起利用农民工欠薪名义,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为其解决个人经济纠纷问题的案件。 2003年,福州一工程项目由陈某、董某英、洪某四承接后,挂靠一建筑公司。此后,陈某等3人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林某负责施工,陈某、董某英、洪某四从中赚取工程介绍费。由于3人利益分配不均引发纠纷,2007年底,陈某在某媒体上夸大其词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180多万元且长达3年之久,意图引起社会关注,让政府有关部门向洪某四等人施压,以获取个人利益。 查清上述事实后,近日公安部门已对陈某、董某英、洪某四3人予以刑拘,并冻结3人所有银行账户,查扣车辆2辆等全部固定资产。经初审,3人供认私分工程款360万元,其中陈某80万元、董某英140万元、洪某四140万元,并表示积极退款。 对案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十分重视,及时介入,认真排查,经多方联系各施工班组长以及农民工,最后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35.4万元,在公安部门督促下,施工企业于去年底前将工资款拨付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账户,目前已全部支付到每位农民工手上。
(史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