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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以岗定薪制 岗位类别分3种
2008-12-01 20:50:56  作者:祝健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在册正式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福州新闻网讯 1日,我市召开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部署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标志着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开始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实施范围与对象

  从单位看,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核拨、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

  不纳入岗位设置实施范围的单位包括: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从人员看,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编外人员这次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党群系统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岗位类别分3种

  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事业单位分为3种岗位类别,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明确岗位结构比例

  实施意见(试行)细分了各层次、各行业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市属事业单位高、中、初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2.6∶4.1∶3.3,县(市)区属事业单位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0.9∶3.6∶5.5。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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