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桩基没打好,房子下沉
本报讯 连江县马鼻镇嘉旺新城因为桩基不牢固,楼房刚盖好就出现地基下沉的现象,并因为安全隐患严重,验收不过关。
为此,开发商把承建商东辰岩土基础工程公司、福清东张建筑工程公司,以及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439.2万元。而承建商则认为,是开发商为节约成本更改设计规范,才导致桩基出现问题。
日前,福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走访了嘉旺新城。该项目位于连江县马鼻镇的中心辰山围垦新区,始建于2002年10月18日,占地面积8465平方米。
记者在嘉旺新城入口处看到,地表下沉断裂严重,墙体开裂,横梁、支柱、天花板等主体结构也有不同程度的裂痕,有些楼体出现了整体倾斜的现象。一层是商场摊位,还没有商户入驻;二楼以上是商品房,不少住户已入住。一层市场里的14根柱子,已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加固。
嘉旺房地产开发公司施财明介绍说,这些现象的出现,都是由于桩基不牢固造成的。据检测报告,大部分桩基都没有达到极限承载状态,在被检测的100根桩中单废桩就达33%,有的接连几根都是废桩。为了减少损失,他们又请其他施工队对桩基补桩加固,花了一百多万元扩大承台、加大基础梁、减层等进行补救,又变更设计,由原计划建筑6层降低为4层。即使这样,桩基还是在不断下沉,最多已超过了30厘米。
施财明还说,嘉旺新城1#~5#商住楼工程项目,是由他们几个合伙人注资千万投资开发建设,由福清东张建筑工程公司进行施工。福清东张建筑工程公司又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东辰岩土基础工程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打桩队施工人员连桩基位置都没有把握准,还偷工减料违反施工规程。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监管不力,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东辰岩土基础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林灼弟表示,桩基问题主要是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单方面更改设计规范,把原来直径为500mm的桩基硬改成400mm。此外,施工场地为围海填土而成,地质比较复杂,这不是承建商的责任。
他们还认为,嘉旺房地产开发公司从2004年起就未依法参加年检,早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合。此外,开发商并未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