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后有数名拾荒者赶到鼓西派出所作证,钱包的确在他们手上,但不是偷的,是捡的。
这些人是一群在福州漂泊的外地人,靠拾荒维持生活。他们走街串巷,每一个垃圾桶都是他们的经济来源。 在垃圾桶中不仅能捡到饮料瓶、废纸等可变卖的物品,有时还会捡到扒手们丢弃的钱包。钱包中的现金已经被拿走,但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往往还在。
失主补办这些证件往往很麻烦,如果将钱包还给失主,失主会不会给一些好处费?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一名拾荒者拨打了一个钱包中一张名片上的电话。和失主见面后,失主很是感谢,不仅主动给这个拾荒者50元钱,还买了一包烟给他。
50元钱可是拾荒者卖几十公斤塑料瓶才能赚到的钱。这件事在拾荒者中传开了,此后他们捡到钱包后,都想方设法联系失主,将钱包还给失主。
失主给他们几百元感谢费时,他们会觉得很开心;给他们10元时,他们也不会觉得少,毕竟钱包内的物品对于他们来说没有意义。
4天前,李某在乌山路一个公交站台旁边的垃圾桶里捡到了何小姐的钱包。9日,他在同一个垃圾桶再次捡到了何小姐的钱包。
虽然他向何小姐表明了身份,但同一个人两次捡到同一个钱包的几率太小了,因此何小姐对他产生了怀疑。 由于李某是这群拾荒者中有着大专学历、唯一有小灵通的人,拾荒者捡到钱包后,大多让他联系失主,因此出现多人同时向他要钱包的事情。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上一页] [1] [2]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