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房奴”“车奴”频当被告》追踪
法院法官教你五招应对房贷危机
经济紧张时先别“断供” 可延长还款期限
福州新闻网讯 8日,本报刊登了《榕城“房奴”“车奴”频当被告》一文,众多读者致电本报财富专线83762163讲述自己的遭遇。不少读者询问办理按揭贷款时要注意什么?一旦出现经济困难无法及时还贷,有什么解决方式?对此,仓山区人民法院有关法官进行了解答。
读者何先生称,2004年9月,才参加工作2年的他向亲朋好友借了些钱,在金山买了套112平方米的商品房,并向银行按揭贷款了15万元,每月还款1218元。2005年12月交房后,他又装修了新房,等自己入住时,他已欠下7万多元的外债,再加上每月的房贷,他每个月都过得很紧张。没想到,2006年10月,他的公司亏损严重,老板关门走人,他也失业了,后来虽然找到一份新工作,但月薪从原来的2500元降到2000元,借朋友的钱也到期要还了。由于经济紧张,他无力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最后被银行诉至法庭,房子也被拍卖了,落得个钱房两空。他希望以自身经历告诉其他人,在按揭贷款时一定要多方考虑自身情况。
读者翁女士则称,自己年纪大了,快退休了,自己已存了一些钱,原以为不用贷款就可买房,但由于近两年房价大涨,她发现要买房不得不贷款,可她又怕自己退休后无能力还贷。因此,她希望本报能提供一些还贷的建议。
对此,仓山区人民法院有关法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买车买房前,要先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以及对未来经济收入的预期安排按揭贷款,合理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还贷额最好不超过可支配收入的五成,这样还款压力不大,又不会影响到工作和日常生活。 [1] [2] [下一页]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