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 正文
个别停车点借长假乱收费 物价部门称将处重罚
http://news.fznews.com.cn   2006-10-4 20:28:58   福州新闻网  【字号

  4日,福州晚报记者接到市民陈先生来电反映,他带孩子去福州动物园游玩时,停车场向其收取了比平时高0.5元的摩托寄车费,而且还振振有词,“节假日收费自然水涨船高”。    
   
  据陈先生称,4日上午9时多,他带孩子到福州动物园游玩,在动物园门口的露天停车点寄存摩托车时,看管员要收其1元。陈先生驳问:“不是0.5元吗?”管理员理直气壮回答:“假日经济嘛,当然收费也就上涨了。”
   
个别停车场乱收费
   
  4日下午,记者随机暗访了市区的若干个停车场或停车点,发现国庆期间人流量猛增的大型商场、旅游景点等地寄车费的收取大部分有所提高。
   
  位于福州动物园门口的停车点,自行车、摩托车的寄存费分别为0.5元、1元。在此处看管车辆的大姐解释道:“现在大家进去游玩,需要很长时间,看车的时间也长了,所以费用得相应增加。”同样如此收费的还有西湖公园侧门的停车点。
   
  大洋百货广场停车点,对自行车收取0.3元,市民寄摩托车也要付1元。看管车辆的中年男子强调,国庆期间工资都会加倍,寄存费当然也得有所增加。
   
  同时记者发现,市区正规停车场均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停车费收取。在西湖公园湖滨停车场,记者看到停车场内悬挂着物价部门规定的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收费人员也是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寄存费。随后,记者来到西洪路永辉超市门口、东街口东百商场等地停车点,以顾客身份寄存停车时,发现停车费并没有上涨。   
   
物价部门:查实将处重罚
   
  节假日停车收费标准是否可以上浮呢?4日下午,记者就此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该热线值班工作人员张先生听完投诉内容当即指出,这属乱收费现象。据称,按照有关规定,乱收费现象一旦被物价部门查实,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违法所得金额1-5倍罚款。最高可处5000元的罚款。           
   
  据“12358”值班人员介绍,物价部门在黄金周期间多次接到市民投诉称,台江闽台图书城门口、台江电影院门口存在乱收停车费现象。并表示,由于目前市内许多停车点属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管理,黄金周结束后物价部门将联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此进行查处。
   
  据了解,“五一”期间,12358举报热线设有专人值班,以便随时接受市民咨询及举报。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蒋丽敏 摄影报道)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晋安横屿村委会在路口设卡 不交5元钱休想从此过[2006-12-27 22:54:22]
·深圳医院按1天27小时收费  曾爆百万天价医疗案[2006-12-19 22:48:43]
·吉林德惠某中学被指乱收费 女校长暴打纪检组长[2006-12-13 7:58:36]
·厦门医疗机构存八大乱收费现象 多收床位费居首[2006-11-15 15:55:06]
·福建教育厅:义务教育禁办各种名目重点班重点校[2006-10-11 22:04:35]
·《盖公章“搭车”收垃圾处理费》续 此举不妥[2006-9-27 23:35:05]
·居委会为调查盖公章 “搭车”收取垃圾处理费[2006-9-26 23:33:02]
·原价200元课本费却收300元? 校方称多退少补[2006-9-25 20:12:57]
·十禁令“封杀”教育乱收费[2006-9-24 20:32:33]
·中科院士炮轰大学收费制度:15年学费涨了20倍![2006-9-22 7:31:04]
 
图说新闻
 
更多
看地图·读新闻
 
更多
新闻排行
   
热点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