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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停车点借长假乱收费 物价部门称将处重罚

http://news.fznews.com.cn   2006-10-4 21:07:14   来源:福州新闻网
 

  4日,福州晚报记者接到市民陈先生来电反映,他带孩子去福州动物园游玩时,停车场向其收取了比平时高0.5元的摩托寄车费,而且还振振有词,“节假日收费自然水涨船高”。    
   
  据陈先生称,4日上午9时多,他带孩子到福州动物园游玩,在动物园门口的露天停车点寄存摩托车时,看管员要收其1元。陈先生驳问:“不是0.5元吗?”管理员理直气壮回答:“假日经济嘛,当然收费也就上涨了。”
   
个别停车场乱收费
   
  4日下午,记者随机暗访了市区的若干个停车场或停车点,发现国庆期间人流量猛增的大型商场、旅游景点等地寄车费的收取大部分有所提高。
   
  位于福州动物园门口的停车点,自行车、摩托车的寄存费分别为0.5元、1元。在此处看管车辆的大姐解释道:“现在大家进去游玩,需要很长时间,看车的时间也长了,所以费用得相应增加。”同样如此收费的还有西湖公园侧门的停车点。
   
  大洋百货广场停车点,对自行车收取0.3元,市民寄摩托车也要付1元。看管车辆的中年男子强调,国庆期间工资都会加倍,寄存费当然也得有所增加。
   
  同时记者发现,市区正规停车场均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停车费收取。在西湖公园湖滨停车场,记者看到停车场内悬挂着物价部门规定的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收费人员也是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寄存费。随后,记者来到西洪路永辉超市门口、东街口东百商场等地停车点,以顾客身份寄存停车时,发现停车费并没有上涨。   
   
物价部门:查实将处重罚
   
  节假日停车收费标准是否可以上浮呢?4日下午,记者就此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该热线值班工作人员张先生听完投诉内容当即指出,这属乱收费现象。据称,按照有关规定,乱收费现象一旦被物价部门查实,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违法所得金额1-5倍罚款。最高可处5000元的罚款。           
   
  据“12358”值班人员介绍,物价部门在黄金周期间多次接到市民投诉称,台江闽台图书城门口、台江电影院门口存在乱收停车费现象。并表示,由于目前市内许多停车点属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管理,黄金周结束后物价部门将联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此进行查处。
   
  据了解,“五一”期间,12358举报热线设有专人值班,以便随时接受市民咨询及举报。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蒋丽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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