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日晚,福清市音西街道福百路一家酒店突发火情,由于酒店员工反应迅速,未造成火灾蔓延和人员伤亡。
当日21时4分,该酒店杂物间突然冒烟起火,酒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时启动,杂物间内安装的烟感探测器探测到烟雾后报警,并联动酒店消控室。消控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酒店员工查看,发现5楼杂物间有火光,且有浓烟随着房门打开而迅速弥漫走廊。
面对突发火情,酒店员工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分工处置:有的拿起干粉灭火器、消火栓进行灭火,有的负责疏散酒店房客……当日21时15分,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8名指战员赶至现场时,明火已被扑灭,且无人员被困伤亡。
根据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消防救援机构便民护企四项措施》第一条“早报警早处置可免于或从轻处罚”,此次火灾不对该酒店在火灾中存在的过失行为予以追究。据了解,这是《措施》出台后首例免罚的案例。(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林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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