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有奖发票试点开展以来,福建省个人消费开票量实现跨越式增长,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开票份数分别为去年同期的3.69倍、29.63倍、65.13倍。
今年2月,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福建的福州、泉州和厦门三个城市入选。试点城市的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和居民服务业等8个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不低于100元票面金额的发票就可参与抽奖。
据介绍,自2月有奖发票试点在福建落地以来,截至3月30日,全省零售、餐饮、住宿三大行业不仅个人消费开票量跨越式增长,个人消费开票金额也分别同比增长了26.97%、359.23%、277.95%。有奖发票不仅将居民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实际购买力,对餐饮、零售、文旅等与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行业形成精准拉动,有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更助推更多经营主体增强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意识,维护法治公平市场环境。(记者 陈旻 通讯员 邱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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