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聚焦结构性就业矛盾:在“产教评一体”技能生态链基础上,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通过定向培养、学徒培养、推行“车间课堂”等方式培育实用人才,推动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升级精准匹配。聚焦基础保障短板:明确各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倡导正确择业观、就业观,引导毕业生投身基层、产业一线和乡村振兴实践;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构建数字化就业服务体系。聚焦公平就业环境:强化用工监管,建立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健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为确保《条例》顺利施行、落地见效,省人社厅将重点做好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深入推进就业领域数字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推广“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免申即享”等便民服务模式。(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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