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历史上第一份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相关内容及编制情况。
《规划》坚持整体布局,聚焦企业关切,构建包含“八大环境”的营商环境体系,即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环境、扬优成势的产业发展环境、公平获取的要素环境以及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规划》还提出了“十五项行动”作为重点建设任务,包括高标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监管执法效能提升、货物贸易创新发展、金融支持、公共数据赋能支撑、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调研中企业突出反映的问题,补齐营商环境建设短板。比如,针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运营等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的问题,《规划》提出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健全完善破除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规划》坚持数字赋能,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强数据共享共用,推动流程重塑再造、改革系统集成,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政府运行形态。比如,《规划》提出加大信息化技术应用,开展“数据最多采一次”“数据最多报一次”改革,推动数据“一次采集、多次复用”,全面推行“无证明省份”建设。
针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还不够充分,个别地方存在“重复检查、多头执法”“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问题,《规划》提出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推进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以法治之力,守护人民安居乐业,托举“稳稳的幸福”。
“营商环境好不好,不能政府部门自说自话,要市场来打分。”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规划》实施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评判的最高标准,将从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出发,建立完善一批工作机制。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机制,以“用户视角”的实际参与和体验反馈,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政策落实、问题解决闭环机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让营商环境建设的最终成果由经营主体来评判。(记者 冯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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