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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3-05-15 11:02:49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朱丽萍

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 (记者 朱丽萍 文/摄)5月15日上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了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及警方提示。

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我省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养老诈骗”“闽剑”系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利益、侵犯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经济犯罪。

截至2023年3月,全省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629起,深入开展缉捕境外逃犯 “猎狐”专项行动,综合绩效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组织开展打击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行动,反洗钱绩效2022年获全国第一;工作成效多次获公安部通令嘉奖、贺电表扬,其中破获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办挂牌督办的福州“4·0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价值2.2亿余元的泉州“3·1”网络制售假冒北京冬奥会队服案,厦门“309”非法经营外汇案等一批大要案。特别是聚力攻坚打击全链条、行业性、新型经济犯罪,破获了一批采用新载体、实施新手法、涉及新领域的新型经济犯罪案件。如,福州摧毁1个通过平台推介、诱骗投资虚假电影项目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

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一、莆田“2·24”非法经营案

2022年8月,莆田市公安机关破获“2·24”非法经营案,成功捣毁一个非法经营外汇犯罪团伙,打掉非法商务签证公司54家,涉案金额100余亿元。

经查,2018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介绍、引诱相关人员前往香港、澳门等地区,以办理劳务签证进行掩饰,频繁出入境,在境外赌场、港口等场所周边,实施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将赌博和诈骗的非法资金汇入需要外汇结算的客户账户。

警方提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向非法网络支付平台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支付账户、营业执照信息等,用于非法转移资金的,可能涉嫌犯罪。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络支付平台账户等,选择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二、泉州曾某珀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2022年8月,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曾某珀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经查,曾某珀等人于2018年至案发,成立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对外宣称提供“助贷”服务,帮助急需资金的贷款人伪造房产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消费贷等。贷款发放后,贷款人仅获得部分贷款资金,其余均被犯罪团伙非法占有。犯罪团伙替贷款人偿还2期—3期还款资金后不再还款,制造贷款逾期事实,迫使保险公司向银行机构赔付贷款损失,并造成贷款人巨额债务和征信污点。

警方提示:个人履约、信用保证消费贷款可以帮助消费者高效申请贷款、刺激消费。犯罪分子利用贷款人急需借款心理,精心设局,利用“工具人”投保个人信用保证险,进而违约触发理赔,实施骗保骗贷行为。

三、福州陈某铿、杨某童等人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

2022年6月,福州市公安机关破获陈某铿、杨某童等人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打掉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使用假币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18万余元。

经查,2019年至案发,陈某铿、杨某童等人骑电动车流窜于福州市多个区、县,选取习惯随身携带现金且不易识别假币的老年人为作案目标,先以偿还其亲属钱款为由“套近乎”,再以赴喜宴无百元现钞为由“求帮助”,用事先备好的50元面额假币换取百元真币。

警方提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假币犯罪分子将目标锁定老年人等弱势群体。

四、厦门黄某辉涉嫌内幕交易案

2022年2月,厦门市公安机关破获黄某辉涉嫌内幕交易案,抓获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非法获利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辉,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经查,2019年1月,黄某辉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取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并购股权内幕信息,在敏感期内操控他人证券账户买入某股票240万余股,成交金额共计960万余元,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警方提示:广大证券投资者应当严格守法,勿轻信所谓的“内部消息”,寻求“一夜暴富”或“天上掉馅饼”不切实际,有可能因违反法律付出巨大代价。

五、福州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2年8月,福州市公安机关破获福州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捣毁一个集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货运代理、地下钱庄在内的骗取出口退税全链条犯罪团伙,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261份,价税合计12.07亿元,骗取国家退税款1.39亿元。

经查,2020年10月至案发,颜某某等人成立空壳外贸企业,采取“买单配票”的手段,向深圳等地货运代理公司非法购买他人出口报关信息,并接受江西、山东等地97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虚假出口骗取国家退税款。

警方提示:外贸企业要守住“诚信经营”底线,不碰“出口骗税”红线,做好自营出口业务管理,切勿在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中,轻信并接受他人介绍的出口业务;对自营真实的出口业务要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销合同等资料,切勿伪造、虚构出口资料或虚报出口价格;留存“富余票”的企业切勿贪图小利,打起“出售”发票的算盘。

六、厦门赖某等人合同诈骗案

2023年2月,厦门市公安机关破获赖某等人合同诈骗案。赖某一伙通过骗取卖房人信任,过户房产至赖某等人名下,后抵押房产借款,所借款项不支付卖房人尾款,而又新购房产,循环操作,骗取大量房产至嫌疑人名下。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购房尾款。

经查,2021年7月至案发,赖某伙同他人共骗取56套房产,其中多名卖房人共1.3亿余元卖房尾款无法收回。

警方提示:房产买卖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房产至自己名下,后抵押借款又不支付尾款,造成巨大社会危害的,根据《刑法》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卖房应选择正规房产中介,避免交易风险。

七、漳州“8·2”假冒品牌电磁阀案

2022年9月,漳州市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一个假冒石化行业品牌防爆电磁阀生产窝点,查扣假冒电磁阀232台,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经查,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凯,伙同公司其他人员,购买价格低廉的电磁阀,去除已有的商标标识,假冒品牌商标,冒充正品销售给客户,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警方提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根据《刑法》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的防爆电磁阀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信誉,还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购买此类产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发现购得假冒商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八、龙岩“4·2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

2022年7月,龙岩市公安机关破获“4·2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冻扣涉案资产近3亿元,维护了国际贸易供应链、产业链的廉洁和安全。犯罪团伙利用职务便利和管理漏洞,通过虚增交易环节,强制要求上下游商家在原料采购、尾料销售等多个环节签订“不平等”合同,索取巨额“回扣”。

警方提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九、福州“4·08”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2年6月,福州市公安机关破获“4·0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打掉一个以艺术品投资为名、涉及全国二十余个省份的传销犯罪团伙。

经查,于某通过成立文化公司,以伪造鉴定书的方式将低廉字画、玉石包装成“艺术品”在网上挂售,并虚假宣传高额回报,以“击鼓传花”的传销模式骗取财物。至案发,累计发展会员数万人,造成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

警方提示: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入会,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根据《刑法》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广大群众需警惕身边出现的以虚拟货币、股票、艺术品为投资标的,许以高额回报、返利的网络传销。

十、泉州何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年1月,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以投资充电宝为噱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20年9月至案发,何某等人注册成立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金融资质的情况下,到各地举办招商会、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公开宣传投资充电宝,许诺高额收益,吸收7000余名投资者资金10亿余元。

警方提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根据《刑法》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广大群众应警惕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共享充电宝为噱头,披着合法经营外衣的新型非法集资模式,特别是面对高额利息诱惑,应提高防范意识,切莫掉进非法集资陷阱。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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