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国际 >> 国内新闻

千元修复个人征信报告?银行: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2022-01-10 08:55:15来源:法治日报

  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背后暗藏诈骗陷阱

  为进一步验证信贷公司所介绍的流程是否可以成功撤销征信报告记录,记者又联系了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客服。

  “是否可以以失业为理由进行申诉?”记者问。

  “除特殊情况外,因个人原因导致逾期的都不能通过申请。”该银行信用卡客服回复称,比如之前有一个客户是因为疫情期间生病了,这属于不可抗力,最终该客户被撤销了逾期记录。

  而据吉林长春某银行职员杨先生介绍,如果银行要撤销征信逾期记录,肯定会全方位调查客户的实际情况,至于客户所提交的原因及证明材料,银行也会反复核查。如果发现材料造假,后果会更加严重。

  杨先生提到,委托征信修复企业办理征信申诉过程中,对于办理征信修复的客户来说,还存在网络诈骗的风险,“先不说能不能申诉成功,万一有人交完钱,这些所谓的征信修复公司的人跑了,又该找谁要钱呢?”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征信修复公司通过非法方式,比如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提出假的异议,银行进行修复,则属于违法行为。

  “若以合法民事代理方式,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提出异议申诉并不违法,但如受托主体不具备征信业务资质,打着修复征信、征信洗白、逾期铲单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篡改资料信息、编造不可抗力事件等理由进行违法申诉,则不仅面临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亦可能触及刑法中‘诈骗罪’等对应罪名,承担刑事责任。”赵占领说。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损害社会诚信体系

  处罚力度亟须加大

  在采访中,有些征信修复公司的客服人员称,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每个公民对自己的不良逾期记录都可以申诉复议,因此公司的操作合法合规,客户只需提供所需资料,后续由他们来处理。

  实际上,记者发现,上述客服所说的内容与《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表述有明显出入。

  “征信系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故意混淆了其与征信异议的区别,让信息主体误以为可以随意更改或删除征信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进一步解释说,征信修复和征信异议有很大的区别。征信修复是产业链上的一种说法,甚至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征信异议是监管部门规定的,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然而,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异议本质上是一种“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有别于“失信后”为重塑信用而进行的修复。

  赵占领认为,所谓的征信修复机构,实际上是通过非法恶意投诉等手段逼迫金融机构作出让步,若这种方式得逞,会导致信用记录失真,影响整个征信体系的客观性、独立性和真实性。具体来说,征信体系应用广泛,如果某家银行审核不严甚至辅助作假,不仅会导致个人征信报告失真,也会影响其他金融机构,比如其他银行在进行放贷发信用卡时,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就会降低,风险也会随之增加。

  尹振涛指出,随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日益发展,征信信息及信用数据对个人的价值和意义凸显,因此才形成征信产业链存在的土壤。必须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对寻找征信修复机构进行征信修复的征信主体要进行相应处罚,对从事征信修复的机构也要进行严格的处罚。

  “对个人而言,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征信修复机构,如果对信用记录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提出。同时,要养成合理借贷、量入为出的习惯,不要过度借贷、盲目借贷,个人征信是‘第二张身份证’,要珍惜和维护个人信用记录。”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说。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